成都市青羊区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
二、办事对象
食品经营者
三、办理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第二十七,第二十九,三十,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
四、办理时间:
属地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办公时间;
五、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属地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办公地点或成都市青羊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
八、事项类型
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食堂
九、即办件,承诺件
十、申报材料:
0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02,《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03,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04,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示意图及说明
0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食品销售10项,餐饮服务11项,增加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0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中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处置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0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不需要)
08,网上申报材料:四川省政务服务网“食品综合业务网上申报系统”—选企业申报—注册账号,设定密码,单独保存,防止遗忘—后选登陆—许可—选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下—选新办,变更,延续,补正,注销等—按申请表各板块内容要求填写后保存,提交即可,将相应网上表格填写完成打印后到带受理部门受理。
09,成都市青羊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