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个人是否可以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然人不可以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但不可以从事演出行纪和演出经营活动。
成都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高新区,温江区,新津区,新都区,郫都区,双流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
二、申请事项:
事项: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四、实施部门:
市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省局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签署相关意见;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初审,文化部负责终审并由省局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 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4.提交原件供受理人员比对复印件;
5.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当出具行政许可委托
(二)材料清单:
1.设立
(1)四川省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含有演出经纪;
(4)法定代表人简历股东材料等均需;
(5)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
(6)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办公场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