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深圳机场纯电动中巴车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GF-ZB20210319-001)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深圳机场纯电动中巴车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 万元,招标人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计划采购 3 台纯电动中巴车,3 台车辆行驶区域均在深圳机场航空器活动
区内,上民航牌照,车辆额定乘员数为 19 人,续航里程为车辆续航能力在 200km 及以上
(行驶条件∶ 开空调、开大灯,满载在市政道路状况行驶,电量从 100%至 20%时行驶里程)动力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容量≥90Kwh,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150,全气囊空气悬架,车辆充电(电池电量从 0 到 100%)所需时长在 2 小时以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深圳机场纯电动中巴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深圳机场纯电动中巴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是设备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文件加盖公章)或销售代理商 (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近 3 年须具有 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1 至 4 全部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 2018年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2、业绩合同内容∶纯电动新能源车销售(拟投产品同型号车辆);
3、单项合同销售数量不低于 20 台;
4、证明文件∶ 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买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04 月 22 日 16时 00分到 2021 年 04 月 29 日 16时 00 分
获取方式∶平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05 月14 日 10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 05 月 14日 10时 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纯电动中巴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GF-ZB20210319-001
三、项目需求概述∶
本项目计划采购 3 台纯电动中巴车,3 台车辆行驶区域均在深圳机场航空器活动区内,上民航牌照,车辆额定乘员数为19 人,续航里程为车辆续航能力在 200km 及以上 (行驶条件∶开空调、开大灯,满载在市政道路状况行驶,电量从 100%至 20%时行驶里程),动力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容量≥90Kwh,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150,全气囊空气悬架,车辆充电(电池电量从 0 到100%)所需时长在 2 小时以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联系人邮箱:zqsd555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