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药剂液体氢氧化钠定点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0832- SFCX21DG012A)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2022年生产药剂液体氢氧化钠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336891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用于采购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旗下运营污水处理
厂所需生产药剂:液体氢氧化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
2022年生产药剂液体氢氧化钠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
2022年生产药剂液体氢氧化钠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氢氧化钠溶液)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氢氧化钠溶液),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时还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氢氧化钠溶液) ;
4、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环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环评批复(批复内容须体现含投标产品)并通过环保验收( 须提供相关凭证)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 23日09时00分 到2021年05月1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05月14日 14时30分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17775551
联系人邮箱:zqsd555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