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石家庄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J-2021N266)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商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 408 台;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138 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1:台式计算机产品; (002)标段 2:便携式计算机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 1: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内品牌制造商(不含港澳台)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产品原厂商合作伙伴资格或代理商资格)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应的内容),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2、同一品牌的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产品原厂商合作伙伴资格或代理商资格)参加投标。如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需得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每个制造商可授权多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每个投标人在每标段仅能投标一个品牌的一个型号产品。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002 标段 2:便携式计算机产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内品牌制造商(不含港澳台)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产品原厂商合作伙伴资格或代理商资格)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应的内容),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2、同一品牌的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产品原厂商合作伙伴资格或代理商资格)参加投标。如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需得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每个制造商可授权多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每个投标人在每标段仅能投标一个品牌的一个型号产品。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4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17775551
联系人邮箱:z1651777555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