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窗帘采购及安装招标
投资金额:21.061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采购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批准,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对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企业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L-2021-019;
1.3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4采购预算:21.0618万元;
1.5z高限价:21万元;
1.6交货期:合同签订时确定;
1.7交货及安装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2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
2.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谈判。如供应商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2获取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携带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根据情况提供;
(7)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8)谈判报名函;
四、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08:30时~09:00时;
5.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09:00时止;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谈判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09:00时正。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