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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运河煤矿洗煤厂智能化浮选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24 10:54:29     浏览:270    
核心提示:(招标)运河煤矿洗煤厂智能化浮选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山东济宁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该项
(招标)运河煤矿洗煤厂智能化浮选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山东济宁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运河煤矿洗煤厂智能化浮选系统改造
2.2 项目编号:JNNY-GC-GK-202104-0469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一是新增浮选精煤掺混系统,将浮选精煤脱水后掺入到主洗精煤中;二是对浮选药剂添加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三是新增精煤皮带采制样装置,对掺混后精煤进行化验等。整个工程涵盖系统方案设计、非标件制作、环保、安全、设备购置、施工、供货、运输、安装、给排水、供配电、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调试等相关内容。
2.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设计资质:专业乙级以上;其他资质:具备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近三年内有与本次工程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相关业绩。
3.6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有效的资质、证件。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及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30日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标包),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9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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