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南阳市精神病医院三期病房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受南阳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就其南阳市精神病医院三期病房楼建设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阳市精神病医院三期病房楼建设项目设计
1.2设计范围: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工程勘察配合、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期间的其它相关服务。
1.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批准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2.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同时提供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