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活性炭过滤棉  活性炭过滤网  物流  围板箱  工程监理  软体沼气袋  固液分离机  大巷喷雾  红泥沼气袋  物流周转箱 

南京市建邺区香缇丽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选聘公告

   日期:2021-04-25 23:51:13     浏览:217    
核心提示:南京市建邺区香缇丽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选聘公告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南京市建邺区香缇丽舍业主委员会资金来源:其它一、项
南京市建邺区香缇丽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选聘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京市建邺区香缇丽舍业主委员会
资金来源:其它
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香缇丽舍小区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109号。小区占地面积约9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197.5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60933.8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7263.7平方米),小区共有房屋5幢,其中高层住宅5栋12个单元,电梯数:24部。物业类型:高层。小区地面公共车位63个(非正规),地下平面车位:348个(其中属于业主产权45个,公共车位343个)。物业管理范围:东至吉庆家园围墙、南至应天西路红线、西至南湖路红线、北至三五〇三厂围墙。(以土地证为准)
注:(具体以现场勘查为准)
二、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1)物业服务标准
竞聘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2006)的四级三类标准为本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费标准
现行高层住宅1.0元/平方米/月;商业3.3元/平方米/月;公摊费用为:30元/户/月缴纳。
竞聘企业参考本小区现行收费标准,自行测算后综合报价。
特别提示:
为保证服务质量、杜绝恶性低价竞争,在选聘接收应聘文件时,选聘小组会当场宣布z低标底价,低于z低标底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同时不接受满一年送若干月物业费等变相降价策略。
(3)停车费标准
现行地面露天车位200元/个/月;
现行业主产权车位80元/个/月,公共车位200 元/个/月,临时停放0.35元/小时。
竞聘企业参考本小区现行收费标准,自行测算后综合报价,具体金额以物价部门核准的相关批文为准。
应聘企业按照不低于《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试行)》(2006)的四级三类标准,由应聘企业参考小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4)公共资源经营收益
应聘企业经综合测算,在扣除管理成本和税费后,提报公共资源经营收益分配比例。
三、应聘企业资格要求
1、竞聘企业须为独立法人,竞聘企业必须承诺中标人不得将小区物业服务整体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竞聘;是否属于上述情形由小区选聘小组确定。
2、竞聘企业应具备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经验5年以上。
3、竞聘企业应具有同类项目管理经验,应聘企业需提供在管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上须有项目业委会公章。如所提供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取消其资格。
4、拟派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从业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在本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证明);必须参与选聘的勘察、竞聘文件制定及说明、竞聘评审等环节;须承诺在本小区任职至少十二个月以上。
5、竞聘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承诺书。
6、竞聘物业企业及其母公司、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征信证明及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选聘活动。
8、具有解决物业公司遗留问题的经验和能力,目前有在管二手项目且运行情况良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所提供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取消其资格。后果由应聘企业自负。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自拟、加盖 公章)
2、公司简介(加盖 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4、在管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5、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学历证书、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工作简历、在本物业企业社保证明(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6、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 公章)
说明:以上资料均一式二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可能被拒绝,后果由应聘企业自负。
五、报名相关工作安排及选聘流程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5月1日接受相关咨询;
2、2021年04月25-29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收取报名材料,报名结束后选聘小组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竞聘企业购买选聘文件,每份伍佰元整,缴纳后概不退还。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推荐行业资讯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2101892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