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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周水子厂区锅炉房

   日期:2021-04-28 01:07:06     浏览:226    
核心提示:招标}=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周水子厂区锅炉房周边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投资金额:194.0万元 一、招标项目

招标}=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周水子厂区锅炉房周边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投资金额:194.0万元
一、招标项目: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周水子厂区锅炉房周边绿化工程
二、招标编号:DLCF202103-WY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范围: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周水子厂区锅炉房周边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项目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二)工期:土建工程: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部分树种栽植工程:因气候条件等原因当年种植期无法种植的,可视情次年种植期内栽种。
(三)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质量验评。
(四)其他说明:景观绿化区域内所有苗木及草坪养护期限2年。养护期内,所有苗木草坪的成活率均应达到100%,苗木冠幅不达标视为成活率不达标,成活率不达标树木需在当年种植期或次年种植期进行补植,补植苗木规格应不小于本工程当年同类树种规格的平均值,补植苗木养护期顺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投标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有关保密要求;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违法等不良记录;
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六、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公司的投标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11点、下午13-15点。(北京时间)
(二)购买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2021年5月8日)需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满足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结果为准。资格初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一份即可);
2.资质证明复印件;
3.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4.购买标书费用电汇凭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2.投标保证金应在2021年5月25日前以电汇形式提供至招标单位,招标结束后无息返还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提供收据)。
九、截标/开标时间:2021年5月28日9: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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