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号园区幼儿园营房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防科技大学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号园区幼儿园营房综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1-YHYQ-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防科技大学一号园区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数量:
2.1.1一号园区幼儿园营房综合改造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器材的采购、制作、运输、施工及安装等。主要内容如下:
(1)新建一座消防水泵房及水泵房内设备、动力配电、照明、报警等安装工程,室外新增消防泵房至幼儿园的喷淋管道安装,幼儿园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屋面消防稳压泵等内容。
(2)幼儿园三楼的墙体拆除、墙体新建、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
2.1.2整体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施工期间的垃圾清运、现场清洁、消防和装修设施交付时现场复原工作;对甲方人员培训、工程验收及售后服务;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说明资料、用户手册、操作规程等工程建设档案资料。
2.1.3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及标准以工程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一号园区幼儿园内。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总投-资259万元。招标控制价230.776962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60天。
2.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如下:新建一座消防水泵房及水泵房内设备、动力配电、照明、报警等安装工程,室外新增消防泵房至幼儿园的喷淋管道安装,幼儿园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屋面消防稳压泵等内容。幼儿园三楼的墙体拆除、墙体新建、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6.2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3保修要求:工程整体质保期为两年,屋面防水工程质保期为五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免费进行维修、维护。质保期外出现使用故障,仅支付维修材料费,材料费按投标报价由甲方支付。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5.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下同)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8.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本工程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5)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投标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成交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建设方同意。
3.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消防工程施工项目和一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项目。(业绩可由一个业绩合同包含上述业绩内容或两个业绩合同组成)
3.10.投标人在z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发给各申请人。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8日09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