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京奥体中心图文设计制作服务资格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奥体中心图文设计制作服务资格入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编号为PW-2021-04010,招标人为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全部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南京奥体中心图文设计制作服务资格入围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1-04010
2.3 项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4 合同期限:贰年(具体起讫时间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
2.5 招标范围:宣传印刷品、宣传栏、条幅、展板、展架、广告画面、标识标牌、活动物料、展览展示设计制作及现场布置、节日氛围布置等设计制作,标识标牌、广告灯箱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6 投标z高限价:¥793,500元。本项目拟采购品目清单(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分部分项均设有单价限价,投标人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单价限价,按暂估数量合计总价也不得超过投标z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体采购品目及数量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的实际需求计划和采购订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涉及图文广告设计制作等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内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在南京市范围内(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除外)设立有办公服务网点(提供房产自提供或租赁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其设计、制作产品及(或)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有任何涉及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书格式附后,提供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1年5月11日17时之前,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标题为“【报名】项目名称+公司简称”的形式;邮件正文应写明投标人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开具发-票信息;邮件附件应包含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5月26日14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14时3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