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PC[2021]A013号
开标时间:2021-05-31
招标人: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2498.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工程,招标人为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对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物资设备(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进行采购。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交货期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5 z高限价:合同包1为 1740万元,合同包2为 758 万元,总计2498万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z高控制价(单价,含运费、含税,万元) z高控制价(总价, 含运费、含税,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塔式起重机
100系列 25台 53.5 1337.5 10 主机按独立高度报价,
标准节高度2.8米
标准节 250节 0.89 222.5
附着装置(含附着拉杆) 100套 1.8 180
2 施工升降机SC200/200 26台 28.8 748.8 10 90米高度,附着中心距为2.9-3.6米
附着通用件 14台(按100米/台使用高度配套) 0.5 7 与2.9-3.6米的附着通用,并满足附着中心距1.8-2.2米的要求
附着通用件 2台(按100米/台使用高度配套) 0.5 1 与2.9-3.6米的附着通用,并满足附着中心距2.4-2.6米的要求
大翻板门 2台(4套门) 0.6 1.2 均配置出料上开门
备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应对上述两个合同包的内容进行分别报价,每个合同包的报价不得超过该合同包的z高控制价,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关内容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或者销售代理商,且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函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配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 月8 日8:30时至2021年 5 月 12 日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工程分两个合同包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中合同包1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100000元);合同包2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 月31日9时30分。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