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运行维护项目石灰石粉采购与供应招标
(招标编号:LNJYFWPT2021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运行维护项目石灰石粉采购与供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古塔电力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运行维护项目石灰石粉采购和供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运行维护项目石灰石粉采购与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运行维护项目石灰石粉采购与供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2投标方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具有石灰石粉生产及经销相关资质,可承担石灰石粉的运输等;
1.3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4在z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1.5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1.6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1.7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方应满足如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2.1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内1个及以上为火电厂石灰石粉供货量2万吨及以上供货业绩(须
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2.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方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专项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运输及服务的生产厂家。
3.2投标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方必须具有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评价。
3.4投标方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石灰石粉储存和周转能力。投标方需具有不少于5-7天日平均供货量的现货储存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0日08时30分到2021年05月14日16时30分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提供具有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评价: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14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