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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岑豆村那马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

   日期:2021-05-12 19:39:05     浏览:281    
核心提示: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岑豆村那马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 会投 资人招标YLCZG20214007-S招标公告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
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岑豆村那马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 会投 资人招标YLCZG20214007-S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YLCZG20214007-S 招标编码:CBL_20210508_10479703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左江金土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治区、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就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岑豆村那马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 会投 资人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岑豆村那马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 会投 资人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ZG20214007-S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 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 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 号)、《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崇左市财政局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崇左市引导和规范社 会资本投 资参与旱改水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崇自然资发[2020]435号)等文件规定,广西左江金土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 会投 资人,在崇左市江州区范围内开展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 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地流转、青苗补偿、潜力调查,民意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土地清查、规划设计与概算编制等前期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工程施工、施工资料编制和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申请确认、三年种植管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建设规模: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岑豆村那马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 实施总面积21.1843公顷,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水田面积19.7095顷,改造后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水田7等。具体以经招标方确认并获得立项批复的数据为准。
3、采购人配合投标人选定辖区内合法、合规、符合开展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要求的土地资源供投标人实施项目。中标人以项目费用总承包方式负责本项目实施指定区域江州区驮卢镇的实施。采购人按照中标人z终建成的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面积,本项目回购单价为2.5万元/亩,回购金额=确认“旱改水”耕地指标面积×回购单价。中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新增水田指标回购总价第一次支付时间在项目完成确认新增水田指标面积后45个工作日内,按回购总额60%支付回购款;第二次支付时间在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核验完成第二年水稻种植后30日内,按回购总额20%支付回购款;第三次支付时间在在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核验完成核验完成第三年水稻种植并在合同管护期满后,社 会资本投 资方将流转的土地和工程设施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交接30日内,按回购总额20%支付回购款。
4、目标任务:2021年12月21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5、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 13号)有关规定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6、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中标人筹措。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投 资风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 资人。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 投标人应依法经营,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止,时间为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的方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5月31日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崇左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5月31日9点30分在广西崇左市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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