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组装一二期厂房天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1-06-02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分厂组装装置有两个厂房,每个厂房顶部设有三个天窗,天窗顶部为水泥预制板,侧部窗户为阳光板,阳极周转库及部分屋面设计阳光板进行采光,经过长时间使用,目前厂房阳光板腐蚀严重,透光度几乎为零,白天需照明采光,为了改变目前现状,需对厂房天窗顶部及腐蚀的阳光板进行改造,对预制板及腐蚀的阳光板拆除,安装PC聚碳酸脂板改善厂房白天依靠照明的现状。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组装一二期厂房预制板拆除、阳光板、开窗器及附件采购安装、垃圾外运等。
拆除工作内容
1)拆除组装一二期四个天窗顶部预制板,预制板尺寸为6000mm×1600mm;
2)拆除组装一二期六个天窗侧部阳光板;
3)拆除组装一二期四个厂房天窗顶部防水层,垃圾外运;
4)拆除24套开窗机及连杆等,开窗机型号:KC1-1;
5)拆除阳极周转库及厂房屋面采光板,尺寸为6000×1600mm;
6)拆除垃圾外运。
安装工作内容:
1)组装一二期天窗椽条顶部安装厚度为4mmPC聚碳酸脂板,接口处做好防水处理,防止雨水流进车间内;
2)天窗顶部钢结构支撑制作、安装;
3)采购安装24套开窗机及连杆等,要求与安装的开窗机负荷相匹配,功率不得小于1.5KW;
4)完成组装一二期厂房6个天窗两侧双层窗框除锈、防腐、校正;
5)阳极周转库及厂房屋面安装PC聚碳酸脂板,尺寸为6000×1600mm,屋面阳光板加装屋顶无动力600型风球风帽屋顶通风器;
6)组装一二期4个天窗顶部防雷装置保护性拆除及恢复;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1.2.3.2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5日内完工。如因生产原因,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期施工的,合同工期顺延。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5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1.7.2招标文件售价为伍佰元整。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5月20日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门前集合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6月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