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PAM阳离子干粉絮凝剂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PAM阳离子干粉絮凝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PAM阳离子干粉絮凝剂采购
2.2项目地点: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中牟县姚家镇规划新城以北区域,郑民高速以南,灌区南干渠以北,
省道S223以东,黄坟以西,北临小清河。
双桥污水处理厂:郑州市西三环北沿线东、索须河南、京广铁路西、开元路北。
2.3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送货至指定地点。
2.4交货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的规格、数量后3日历天交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要求。
2.6质量保证期:一年。
2.7招标数量:约360吨,分批采购,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化学品.
运输资质或与具有相应资质运输能力的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
(3)投标人须是招标絮凝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单位为代
理商,需提供PAM阳离子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后制造商不得参与本次
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城镇生
活污水处理厂PAM阳离子干粉絮凝剂销售业绩至少一份,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
持续供货至少1年,需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证明(包含用量、使用效果、使用时间等内容,
需加盖用户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
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4信誉要求:
(1)2018年以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斧章),招标
代理机构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 2018年以来无类似项目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
关行政处罚等(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jian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相关网页截
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上机试验。上机试验的投标人在现
场未经招标人的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任何设备设施,试验期间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的稳定运行。
投标人上机试验期间,脱水后污泥经试验的污水处理厂确认达标的,招标人将依据其投标价
格乘以上机试验药剂用量支付未中标投标人试验药剂费用,中标人的试验药剂费用将不予支
付。上机实验中所涉及到的安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2日09时00分到2021年05月18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4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