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信息化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12_390862618105958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信息化项目建设 已由 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招标,项目采购人为 中共吉林市龙潭区委组织部 ,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20210302Z0134 ;
3.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信息化项目建设;
4.预算金额(即z高投标限价):¥72.99万元(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信息化基础改造、库管安全、电子信息录入室、办公室网络建设、办公家具、档案库房密集架、档案库房恒温恒湿机组、新风系统采购及档案室搬家(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9.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20日16:00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20日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04日09:30,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