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小柏溪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18_10482196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常宁市水土保持站
资金来源: 其它
常宁市小柏溪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小柏溪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 已由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常发改[202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宁市水土保持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招标人为 常宁市水土保持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小柏溪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柏坊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4.36km2,本次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8km2,占水土流失面积94.60%,主要治理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林66.21hm2(种草33.11hm2),封禁治理1292.07hm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0处,其中排灌渠道8.78km/17处,谷坊10座,沉沙池15座,生产道路2.228km/2处,其他工程36处(小流域标志牌1块,通用标志牌5块,封禁标志牌30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常宁市小柏溪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工程。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 年 5 月23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6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 衡阳市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Ⅰ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