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2021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共巴青县委组织部
资金来源: 其它
巴青县2021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NQHW-21050
项目名称:巴青县2021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
采购预算及z高限价:共计¥6609068.00元(其中第一标包:¥3488090.00元;第二标包¥813500.00元;第三标包¥2307478.00元)。
资金来源: 国家资金。
采购内容:
第一标包:采购综合大厅主席台会议桌、办公桌、藏式条桌、笔记本电脑 、打字复印一体机、投影仪、触摸一体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第二标包:采购窗帘、阳光棚遮光布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第三标包:采购围墙外标语、主席台背景、门牌、LED显示屏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供货期:第一期在2021年7月底前完成供货,第二期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的需要确定)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包。
免费保质期:终验合格之日起 1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及近一年(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报表,且财务报表无亏损;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无亏损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应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提供半年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凭证或免缴社保的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2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折扣。监-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各标包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具有本次招标相关经营内容。
3.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须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须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二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若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证明资料前来获取。(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鲜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