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新冠疫苗接种急救设备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24_418135391056384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项目编号:ZJGJ-DF-HWZB-20210503 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10511]-0051号
项目名称: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新冠疫苗接种急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z高限价(如有):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制氧机、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器(吸痰)、多功能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便携式氧气瓶个、气管插管包、口咽通气管,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提供近一年内(2020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或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00时00分至2021年05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为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丰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