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长春市儿童医院保洁护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ZB-2021-0504
开标时间:2021-06-17
招标人:长春市儿童医院
投资金额:432.96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ZB-2021-0504
2.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保洁护理服务
3.预算金额:4329600元,其中一标段:2323200元;二标段:2006400 元;
4.采购需求:
4.1.服务内容: 拟对新建2号住院楼以及1、3、4、5号楼进行日常保洁以及护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2号楼保洁及护理服务、二标段为1、3、4、5号楼保洁及护理服务;
4.3服务地点:长春市儿童医院;
5.服务期限:一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一年(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
(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8年-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6)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拒绝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潜在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2.本次招标开标顺序为1标段、2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之后的标段中不能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 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核。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供下列资料获取。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提供近一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4)(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法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工本费8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2021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