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代建“山东水利工程机械总厂办公用房”新增室外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代建“山东水利工程机械总厂办公用房”新增室外配套工程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代建“山东水利工程机械总厂办公用房”新增室外配套工程
三、项目编号:SDFY-2021-008
四、项目采购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万元)145.00
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代建“山东水利工程机械总厂办公用房”新增室外配套工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27日08时30分至2021年6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所需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邮箱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审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网站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日期为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公司审核报名资料满足要求后,发送磋商文件到报名邮箱。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
六、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1.时间:2021年6月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
1.时间:2021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