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活性炭过滤棉  活性炭过滤网  物流  围板箱  工程监理  软体沼气袋  固液分离机  大巷喷雾  红泥沼气袋  物流周转箱 

广东金融学院2021-2022学年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伤害险

   日期:2021-05-27 16:57:37     浏览:73    
核心提示:广东金融学院2021-2022学年校方责任险及2021级学生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SW21156FC2053
广东金融学院2021-2022学年校方责任险及2021级学生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156FC2053
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2021-2022学年校方责任险及2021级学生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216,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金融学院2021-2022学年校方责任险及2021级学生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 采购内容 保险费单价限价 保险费总价限价 参保人数 服务期限 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
1 2021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人民币30元/人/年 
人民币99.6万元 参保人数约8300人(学生自愿投保,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自2021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二十四时 1家
2 2021-2022学年校方责任保险 
人民币7元/人/年 人民币22.05万元 参保人数约31500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自2021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二十四时 1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包一:自2021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8月31日二十四时。包二:自2021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二十四时。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附件1声明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包组)下的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打印页);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参考附件1声明函)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打印页。以本项目磋商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5供应商应是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具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仅适用于包组一);
3.6 供应商应是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具有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仅适用于包组二);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
售价(元):31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代表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推荐行业资讯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2101892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