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GBYL2021SQ019(2) 招标编码:CBL_20210525_104843510
开标时间:2021-06-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诊疗设备项目(一批)包2招标公告
(电子标)
受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一、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诊疗设备项目(一批)包2
二、招标编号:GBYL2021SQ019(2)
三、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已批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四、招标内容:
包2:极超短波治疗仪、内热针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智能红外光灸疗仪。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套) 交货时间 质量层次
极超短波治疗仪、内热针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智能红外光灸疗仪 41.5 1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国产
备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十二章《技术要求》。
五、采购用途:自用
六、项目性质:货物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7.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7.2 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7.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医疗设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7.5 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7.6 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商(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7.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7.8 提供2019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须出具当年的资信证明)。
7.9 投标人必须满足各包对投标资格的其他要求。
7.10 投标人必须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关键技术参数等要求。
7.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5日18:00至2021年6月1日23:59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安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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