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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30 10:33:22     浏览:228    
核心提示:(标)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民委员会 受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民委员会

(标)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民委员会
受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EGD-ZT210481 )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FEGD-ZT210481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程项目
三、投标总预算价:¥1,386,856.0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陆仟捌佰伍拾陆元零肆分)
备注:(1)z高投标上限价为预算价下浮12%,即¥1,386,856.04*(1-12%)=¥1,220,433.32元。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z高投标上限价,否则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工程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后备方案。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企业须在所在地取得资格证书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领取相应级别且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缴费并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于2021年5月28日12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4日12时00分止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答疑和答疑回复时间:
提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6月4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公章的电子。
八、参与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3日09时30分至2021年6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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