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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和主体工程) 招标公

   日期:2021-05-31 17:38:52     浏览:162    
核心提示: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和主体工程) 招标公告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
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和主体工程) 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28_427775082685747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2020)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顺德片区建设局,招标人(项目管理单位)为 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总承包管理和主体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184.3亩,总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0亿元。
2.3 计划工期:7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具体工期详见合同相关约定。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和主体工程施工:
(1)总承包管理范围及内容:招标人另行发包的本项目其他的专业承包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弱电信息化、IDC数据机房、会议系统声光电、园林绿化(仅绿化种植)、南门桥涵的总承包管理。
(2)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防水工程、外立面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气及防雷工程、泛光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地下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电梯工程、热水工程等)、燃气工程、抗震支架工程、连廊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含室外道路、软基处理工程、交通工程标识系统、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路灯和景观照明工程、园建工程、电力电信管道工程、变配电工程(不含10kv进线)、运动场设施等)、室内外标识标牌工程等;不包括校园弱电信息化、IDC数据机房、会议系统声光电、园林绿化(仅绿化种植)、南门桥涵。【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发包人z终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若纸质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发包人提供的纸质图纸及相关工作界面划分说明为准。】
2.4.2 本标段招标工程规模:本项目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包括学习综合体、会堂(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食堂和师生活动中心、科研中心、学生宿舍、文体中心、教师与博士后公寓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规模以发包人z终确定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为准】
2.4.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83,016,826.37 元。
2.5 承包方式:合同价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完工清场、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包检验检测(合同要求承包人承担部分)、包总承包管理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标准。承包人有责任督促、管理、协调各分包人和本项目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评优的相关条件和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发包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并承诺达到申报“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的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类别:建筑业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 年11月至2021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z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相关社保证明要求同招标公告第4.5.4款。】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且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z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5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23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23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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