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水处理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80.68万元
项目编号:HJZB2021-85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水处理药剂采购,比选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确定中选人。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供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采购需求:根据甲方需要采购聚丙烯酰胺、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氧化钙、三氯化铁、草酸、葡萄糖等水处理药剂;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比选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4采购预算:80.68万元/年;
2.5供货时间: 采用分批供货方式,甲方通知供货后,乙方应在5日内送达。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或经销资格;
(2)参选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3)财务状况: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在“信用中 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 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 2021年6月 4日至2021年6月8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月 16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