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排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20210029-ZB029-G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排迁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排迁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委托的排迁项目,具体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1年,不再派发任务。
2.5 建设地点:一标段:从东到西以珲乌高速-吉林大路-解放大路-景阳大路-地铁二号线-长深高速为界,北部;二标段:从东到西以珲乌高速-吉林大路-解放大路-景阳大路-地铁二号线-长深高速为界,南部。
2.6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GB1级施工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现行相关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投标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 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提供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外埠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系统公示页;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9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