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招标编号:JLRL2021060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服务采购,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进一步增强分行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分行对外形象,增加客户粘性,体现分行对员工关爱,分行拟增加物业服务内容,具体为:分行维修检查管理服务、分行本部夜间巡查服务、同城支行的水电巡查服务、分行地上停车场清洁及辅助管理服务、日常零星低空牌匾及外墙清洗服务、日常零星的室外清雪服务、司机服务、高压配电室运行维护费用、同城支行应急发电管理服务、同城机构员工办公室内清洁及员工卡位清洁服务。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物业服务采购
2.2招标内容:物业服务
2.3服务期限:19个月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服务场所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类内容。
3.2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8日至 2021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 时需提交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