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农村信用社智慧柜员机边柜、一体机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0-216012XJ00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农村信用社智慧柜员机边柜、一体机选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入围家数:每个标段根据有效投标数量入围 1-4家,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8家入围 4家,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6-7家入围 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4-5家入围 2家,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3家入围 1家,少于 3家流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智慧柜员机票据边柜; (002)第二标段:智慧柜员机制卡边柜; (003)第三标段:票据一体机; (004)第四标段:制卡一体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智慧柜员机票据边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本公司 2017年 1月 1日至今在国内银行业成功安装实施的成功案例;
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及唯一售后服务授权;5.所投设备或生产企业须通过 ISO相关质量体系认证;
6.在新疆有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办事处等常设机构,并具备全省服务支持能力;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体系;
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9.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
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2第二标段:智慧柜员机制卡边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本公司 2017年 1月 1日至今在国内银行业成功安装实施的成功案例;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及唯一售后服务授权;5.所投设备或生产企业须通过 ISO相关质量体系认证;6.所投设备发卡模块应具有银行卡检测中心的相关检测报告;7.在新疆有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办事处等常设机构,并具备全省服务支持能力;8.投标人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体系;9.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10.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3第三标段:票据一体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本公司 2017年 1月 1日至今在国内银行业成功安装实施的成功案例;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及唯一售后服务授
权;5.所投设备或生产企业须通过 ISO相关质量体系认证;6.所投设备发卡模块应具有银行卡检测中心的相关检测报告;7.在新疆有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办事处等常设机构,并具备全省服务支持能力;8.投标人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体系;9.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10.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4第四标段:制卡一体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本公司 2017年 1月 1日至今在国内银行业成功安装实施的成功案例;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及唯一售后服务授权;5.所投设备或生产企业须通过 ISO相关质量体系认证;6.所投设备发卡模块应具有银行卡检测中心的相关检测报告;7.在新疆有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办事处等常设机构,并具备全省服务支持能力;8.投标人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体系;9.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10.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
的采购活动;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06月 09日 10时 30分到 2021年 06月 16日 19时 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06月 29日 10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 06月 29日 10时 3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文件:请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身份证。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