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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辽宁丹东大汇汽修汽配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09 15:09:32     浏览:94    
核心提示:项目》辽宁丹东大汇汽修汽配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丹东大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440.0万元 一、项目基
项目》辽宁丹东大汇汽修汽配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丹东大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44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C2021006002
项目名称:丹东大汇汽修汽配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
预算金额:440万
z高限价(如有):440万
项目需求:丹东大汇汽修汽配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于2021年6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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