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盐城分行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委托就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招标文件编号:JTCC-2111KX1755
3.招标内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提供招标人的需求提供法律服务等,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为三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承担民事行为能力;
(2)投标人为非盐城本地律师事务所的,必须在盐城设有经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且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团队或拟派主办律师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个金融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的类似业绩;
(4)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至少指派3名及以上律师的服务团队,明确一名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必须持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不少于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并盖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7)投标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但必须明确包含此条内容);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由投标人负责(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但必须明确包含此条内容);
(9)投标人必须提交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明确包含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但必须明确包含此条内容)。
备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8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服务费300.00元/份,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线上支付招标文件服务费,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