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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招标

   日期:2021-07-15 16:21:44     浏览:184    
核心提示:绵阳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招标招标人:绵阳市儿童福利院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94.872069万元受绵阳
绵阳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招标
招标人: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94.872069万元
受绵阳市儿童福利院(采购人)委托,拟对“绵阳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7-01号。
2.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项目。
3.采购人:绵阳市儿童福利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948720.69元(大写:玖拾肆万捌仟柒佰贰拾元陆角玖分)【其中含暂列金40281.41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项目内容为绵阳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文化氛围提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招标网以公告形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注册企业提供在四川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 1039 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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