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东峰煤业、王封煤业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21-SXS-ZB-30)
项目地点:山西省 太原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东峰煤业、王封煤业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2513001)招标人为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东峰煤业、王封煤业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省市政府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东峰煤业、王封煤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对煤矿进行智能化改造。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东峰煤业智能化煤矿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及安装工程;
002标段2:东峰煤业煤矿主运输皮带集控设备及系统工程;
003标段3:东峰煤业煤矿井下供电、排水硐室无人值守设备及系统工程;
004标段4:王封煤业智能化煤矿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及安装工程;
005标段5:王封煤业煤矿主运输皮带集控设备及系统工程;
006标段6:王封煤业煤矿井下供电、排水硐室无人值守设备及系统工程。
供货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全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及配件、技术支持及服务、技术文件及报告的提供、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002标段、003标段、004标段、005标段、006标段: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服务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 权的代理商(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 权委托书)。
3.4投标人所投相关产品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 证(如有)、井下设备需具有“MA”标志,采用防爆或本安型的,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三项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且具有良好的社 会信誉和履约合同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 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7日18时至2021年08月22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时30分整。
6.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