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四川 2021-09-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新华电力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电力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HFT-GC-GKZB-21-0100
2.2 招标项目名称
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户用分布式光伏拟安装在农户自家屋顶,本项目涉及到北四家子乡,大庙镇,东大道乡,根德乡,木头城子镇,南双庙镇,尚志乡,尚志镇,松岭门乡,九个乡镇共计71个村庄共1438户,规划总装机容量28.6MW。
2.4 招标范围
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屋顶资源获取、施工图设计、业主电站设备租赁签约、结算三方协议签约、接入申请及批复办理,备案等开工前所有手续办理,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并网箱、电缆等辅材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和验收,购售电合同签约、前期开发材料归档、设备资料、安装试验资料、验收等材料归档,发改委备案,运行维护等。
2.5 建设/项目地点
辽宁省朝阳县,涉及到北四家子乡,大庙镇,东大道乡,根德乡,木头城子镇,南双庙镇,尚志乡,尚志镇,松岭门乡。
2.6 计划工期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 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 质。
(4)上述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
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 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 币包1:3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7时08分—2021年09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