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交行办公区装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京 2021-09-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交行办公区装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W05N)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交行办公区装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TC210W05N),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337.32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的资 质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具备“相应设计资 质”与“相应施工资 质”。
(1)“相应设计资 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2)“相应施工资 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 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含)及以上资 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 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 质。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如下: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 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资 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具备“相应设计资 质”与“相应施工资 质”。
“相应设计资 质” 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 质证书复印件。
②“相应施工资 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 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含)及以上资 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 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 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 质证书复印件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资 质由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提供,施工资 质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
(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 项目组成员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做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若被暂停但仍参加投标的,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原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施工类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做出施工负责人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且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若被暂停但仍参加投标的,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施工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除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外,其余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相互兼任。
(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授 权代表(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2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5 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授 权代表(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13日15时00分00秒---2021年09月22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08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08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北京市。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