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土护降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编号:108F0SG202100100】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土护降工程)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审)〔2021〕1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 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稻香湖再生水厂,翠湖南一街以南,周家巷以东,其中二期位于一期南侧。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总计44685.00㎡,其中一期工程面积22674.00㎡、二期工程面积18963.00㎡、预留用地3048㎡(用作后期发展),基坑深度5.86~19.6米,土方量约:26.3 万立方米。 、合同估算价 6175.3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土护降专业)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余方外弃、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一期原有支护桩及局部结构拆除等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新]及以上 资 质, 近5年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基坑支护或土方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 师一 级 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 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 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1-9-15 9:00:00 至 2021-9-20 16:00:00购买招标文件。
5.2 请于 2021-9-15 9:00:00 至 2021-9-20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10-12 9:30:00 。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 1039 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