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JS-ZCFW-21101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
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01标段 JLJS-ZCFW-2110181-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船营区 吉林市分公司公务车、理赔查勘车、三农服务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02标段 JLJS-ZCFW-2110181-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丰满区 吉林市分公司公务车、理赔查勘车、三农服务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03标段 JLJS-ZCFW-2110181-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高新区 吉林市分公司公务车、理赔查勘车、三农服务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3采购内容:吉林市分公司公务车、理赔查勘车、三农服务车车辆维修、日常保养及更换轮胎服务;具体依照合同约定;
2.采购预算:28.5万元;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6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3.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日13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