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丹寨县南皋乡石桥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污水处理招标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丹寨县南皋乡石桥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
项目编号: GZ2021-07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主要内容: 丹寨县南皋乡石桥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 1 项
预算金额:1,900,000(元)
z高限价:1,9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 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原件,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⑥到场报名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到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注:现场提供原件和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函;(提供原件)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原件)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承诺函。(提供原件)备注:现场提供原件和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20 09:00:00至 2021-10-22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10-25 10:30:00(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 2021-10-25 10:30:00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