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中医医院招租食堂经营权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1-41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
1.磋商条件
受委托,对元谋县中医医院招租食堂经营权管理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竞标。
2.项目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本次磋商为元谋县中医医院招租食堂经营权管理服务采购。为在医院医生和病人提供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以及完成医院安排的其它饮食接待和服务工作。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2服务面积:元谋县中医院医院服务楼食堂370平方米。
2.3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半年由医院进行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由医院书面通知整改,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不按照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的,医院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
2.4 租金:底价:5万元/年,服务商自行报价,但不得低于底价。
2.5服务地点:元谋县中医医院。
2.6服务标准: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相关部门z新文件要求等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3.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服务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
3.2服务商具备良好的采购能力及资金实力。
3.3服务商纳税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竞标截止之间,至少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兔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服务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纳社保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竞标截止之间,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服务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服务商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网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服务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9.1服务商必须是专门从事餐饮服务的经济实休,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9.2服务商参加本项日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无违纪、记录(各服务商自行承诺,格式内容自拟)。
3.9.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有两年以上类似规模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4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均须提供有健康证(提供证明材料)。
3.9.5未被列入相关主管部门餐饮服务供应商黑名单,(各服务商自行承诺,格式内容自拟)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9 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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