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玛纳斯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02017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玛纳斯县供水站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65.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玛纳斯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人为 玛纳斯县供水站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与地方预算内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吉州玛纳斯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昌吉州玛纳斯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2 工程概况:(1)管道工程:新建输配水管网48.1千米,村内管网改造管线151.7千米及配套设施。
(2)水源地水厂:石灰窑水源地新建设5000立方米蓄水池一座,消毒间及配套设施,玛纳斯县第二水厂新建设1万立方米蓄水池一座及配套设施;新建1处玛河片区及农村饮水智能调度中心,配套建设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等。
2.3 服务地点:昌吉州玛纳斯县
2.4 服务年限:与项目建设工期同步
2.5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6 项目预算:650000.00元(陆拾伍万元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拟定从事本项目业务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3)为保证响应文件的公正性,与参与本工程的施工、采购供应等单位合营、联营或有利益关系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人员配备要求:
(1)必须配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是国家注册的造价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能胜任大型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协调的工作。
(2)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组至少由3人组成(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一名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一名本项目其他相关专业的注册造价师,根据工程项目分阶段施工但需要常驻专业人员必须保证2人。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
3.3执业要求:
(1)具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境内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熟悉施工行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有关造价、财务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文件,具有良好的审计服务和质量保证;
(3)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具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能够与招标人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客观、公正地提供专业服务;
(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与项目建设工期同步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格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计划。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供应商须提供资料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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