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服务合作招标
(招标编号:Z3101000688001151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服务合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燃气设备计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招标,确定不超过5家服务商,配合招标人开展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工
作,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协议)。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所承接的可燃气体报
警器的检测工作项目的具体情况,承担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外部支持性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服务合作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服务合作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下述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4)类似业绩证明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
根据上海市燃气设备计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开展安排,现对可燃
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服务合作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概况及招标要求简要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服务合作。
1.2招标内容:通过招标,确定不超过5家服务商,配合招标人开展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工作,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协议)。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所承接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工作项目的具体情况,承担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测外部支持性服务工作。
1.3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2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3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11
时,下午1时~4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3.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下述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4)类似业绩证明复印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时0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件。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 1039 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