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郑州烟草研究院金水大道98号实验楼加建部分拆除及构件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烟草研究院金水大道98号实验楼加建部分拆除及构件修复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烟草研究院金水大道98号实验楼加建部分拆除及构件修复项目。
2.2工程地点:金水大道98号
2.3工程规模:金水大道98号实验楼一、二、三、四层原有结构后期加建部分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漏空部位进行构件修复,恢复大楼原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98号实验楼违建部分拆除及构件修复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
2.5合同估算价:约55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
2.8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须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提供2021年5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如投标人无规定的败诉案件,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18年1月1日(注:近三年)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以上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后,在下载打印查询页时光标在电脑网页任意空白处右键点击选择打印,电脑会自动生成打印日期,如不显示可尝试更换浏览器。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10月22日至 2021 年11月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