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大营村和谐路及附属广场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2021-21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安国市大营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0.107832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国市大营村和谐路及附属广场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1501078.32元
采购需求:安国市大营村和谐路及附属广场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04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 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营业执照、2020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声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同时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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