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北区A3B7厂房遗留设施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58.0万元
1. 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北区A3B7厂房遗留设施拆除工程 已经 上级 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
(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8万元
(3) 合同估算价:58万元
(4)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1/11/20 至 2021/12/19 ( 30个日历天)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0001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北区A3B7厂房遗留设施拆除工程 58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对外发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见上表
(5)企业业绩、信誉:信誉良好
(6)项目经理业绩、信誉:信誉良好
(7)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9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0)企业未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1)投标单位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中如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资格预审作不合格处理。
6. 请申请人于 2021/10/29下午 15:00 至 2021/10/29 下午 17:00 的工作时间递交资格审查材料。
7. 其他:
7.1申请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递交。提交材料下:
(1)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含投标申请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含年检记录);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递交,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
7.2、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