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招标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灶村民委员会批准,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灶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
2.2服务地点: 海南省乐东县。
2.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z高限价。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2.5磋商范围:
本项目为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资格要求
所有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资格要求如下: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供应商有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提供完税证明或银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注意事项
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持标书费转账凭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4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