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棚户区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招标
投资金额:43.671086万元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棚户区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棚户区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
2.项目地点:漳州高新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棚户区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本工程绿化拆除及恢复长度约200米,宽度约20.1米,面积约4020平方米,涉及人行道、景观照明灯、乔木、灌木、地被的拆除及恢复。预算审核价为:436710.86元。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1.比选申请人严格按本工程施工图及操作规程、现行国家规范与标准、地方标准、相关图集、会审纪要、经过批审的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技术交底内容、设计的修改与变更、比选人要求和验收标准完成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棚户区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工作。
2.比选申请人工作的具体内容: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棚户区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项目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比选文件以及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三、工期要求:
总工期:暂定为20个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五、技术要求:
1.中选人必须严格按照比选人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中选人必须进行图纸自审,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合,必须马上通知比选人,并配合比选人项目部做好现场情况反馈及确认。
2.中选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由比选人、监理人、中选人共同验收确认,未经确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中选人不得偷工减料或粗制滥造。
3.满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质量应符合质量验收规定要求,其它未尽事宜按设计图纸、现行相关规范执行。
六、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同时,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比选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比选时间的当月)社保缴交明细(社保窗口或社保系统打印),一旦发现授权委托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关联的情况,按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表》,并按要求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且人员在配备时,实行定岗、定人、定责,不允许一人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⑴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⑵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比选项目比选时间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⑶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选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漳州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如下查询到的信用结果原始页面或截图:
①本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②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工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7.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8.比选申请人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声明。
9.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工具,对参与比选的申请人进行查询,凡发现比选申请人之间存在相互关联的情况,关联的比选申请人均按废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备注:不满足上述z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七、比选方式:采用随机抽取方式。(k=12%)
八、报价要求: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武林棚户区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本项目比选发包价为384305.56元,比选申请人按发包价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工程量清单内所需的施工管理费、劳保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具)费、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费、赶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风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责任区清理卫生费、降效费、临时措施费、保修费、装卸费、运输费、内业资料费、利润、税费、绿化苗木移植期间养护费(养护管理等级为二级)、绿植苗木成活相关费用等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责任的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内容、一切费用及风险,并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十、承包方式及风险包干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风险包干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机械等成本要素价格的变化,因赶工、施工方案变更(发包人导致的变更除外)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中选后不再调整;
(2)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中选后不再调整;
(3)中选人应充分考虑现状施工场地采取的所有施工措施以及施工方案、技术更新以及质量要求等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及工期的影响;(除‘不利物质条件’外)
(4)中选人应充分考虑临时措施或临时工程产生的费用。包括耕植土、建筑垃圾等清除,排水、排涝、供电及通信设施等“三杆”加固、构筑物(含完工的道路及其配套设施)保护等;
(5)工程甩项对工程成本的影响。施工中比选人有权对规定范围内部分工程进行甩项,中选人未完成工程的部分内容,经比选人及监理人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比选人不予经济补偿;
(6)施工过程中,若遇到与其他施工项目交叉施工,中选人应与其他施工项目的施工队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施工,中选人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内容须协调管理、合理组织,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施工方案的变更而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中选后不再调整;中选人应与给水管、电力、通信、燃气管道、交通等施工队伍相互协调配合,不得故意刁难或不予配合其他施工队伍施工;如发生,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该损失将从工程款内扣除;
(7)排污费、交通维护费等费用均由中选人承担或缴纳,比选人不予追补;
(8)中选人应承担养护不到位造成苗木和材料等损耗的相关费用(比选人原因引起除外)及绿化苗木移植期间养护费(养护管理等级为二级)、绿植苗木成活相关费用;
(9)施工中发生的承装、承修、承试、接电、通水、调试等费用由中选人包干。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以上比选风险因素并根据各自实力、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现场周边环境以及比选文件的要求,自行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并计入参选报价,比选申请人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中选后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风险范围以外可调整的因素:
A、设计变更;
B、工程联系单确认的有关内容;
C、经确认的工程经济签证;
D、比选人要求增加合同外附加工作或比选人要求甩项目而删减部分承包项目;
E、甩项项目(施工过程中比选人有权对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并不给予经济补偿),中选人未完成工程的部分内容,经比选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如发生甩项,比选人不予经济补偿;中选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其发生的款项在竣工时结算,数额较大时应签订补充合同。比选人收到中选人调整报告后15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工程须签证事项应在该项目发生完成后的7天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办理无效,工程须签证应具备下列事项:项目内容、位置、原因、数量及其依据(计算式或简图)、日期等必要事项。涉及工程设计标准或原设计文件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不得以工程签证替代。
F、在工程施工中,经比选人同意,中选人可更改部分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推荐品牌,调整后主材(设备)价格不予调整。
(2)具体调整方法:①根据会审纪要、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等资料,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套用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等有关规定编制;②增减项目的材料单价在原比选项目中已有的,根据预算审核材料单价。结算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程预算审核价的下调比例下浮作为优惠;增减项目的材料单价在原比选项目中没有适用的,按预算审核书套用的漳州市造价站公布的信息价中的综合价,《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的综合价没有公布的材料,首先参照同期厦门信息价的综合价,若同期厦门信息价的综合价没有,再参照同期福州信息价的综合价,若以上均无法采用时可由监理人、发包人与承包人三方协商确认的市场价计入,以上的综合价均为暂定价格,z终结算以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审核部门审核为准,结算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程预算审核价的下调比例下浮作为优惠,经发包人认可后,在竣工时结算,此部分项目不得再计取风险包干费。③取费标准按照比选人的预算审核书的编制口径。
十一、计量原则:根据已完成的竣工图,按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定额计量规则计算。
十二、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7500 .00)。
十三、领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7:30)。
十四、比选时间
1.比选时间:2021年 10 月 29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2.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北京时间)9 时 00 分至9 时30分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