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药中生长春公司越达园区316#厂房XG分包装车间二期及配套改造工程配电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药中生长春公司越达园区316#厂房XG分包装车间(二期)及配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中生规划〔2021〕3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药中生长春公司越达园区316#厂房XG分包装车间(二期)及配套改造工程配电工程;
2.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越达园区;
2.4计划工期:45天(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施工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