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新闻中心大楼楼宇广告及标牌标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2021-15-2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临沧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市新闻中心大楼楼宇广告及标牌标识工程
2、项目编号: YN2021-15-24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总投资:¥1650673.61元(壹佰陆拾伍万零陆佰柒拾叁元陆角壹分)
5、工期:30天(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验收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7、质保期:不少于2年。
8、项目内容:云南省临沧市新闻中心大楼楼宇广告及标牌标识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9、服务要求:提供免费的到场技术培训,须保证培训人员能够完全熟练操作整套设备及相应编码编写。
10、建设地点:临沧市新闻中心大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其他项目组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或者劳动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5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重大行为:不良行为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记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6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时间须在邀请函发出之日后开标截止时间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字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 10 月 25 日至2021年 10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2报名时需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1200.00元/份,此费用收取后不退还。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04 日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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